近日,一个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,显示了一名男子在购买切糕时与老板之间的有趣互动。这段视频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,本文将对此事件进行深入剖析。
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:一名男子在街头看到了卖切糕,他便心血来潮想要尝一尝这种传统小吃。他向老板询问价格,老板回答说一块切糕需要80元。男子表示自己想要购买一些,于是老板便用刀比划了一下切糕的大小。
通过视频,我们可以看到老板先用刀比划了一个相对较大的范畴,男子对这个大小表示中意并连声称赞“可以可以”。然而,就在男子还在赞美切糕大小的时候,老板却突然将刀一收,然后重新比划了一个小得多的范畴。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男子措手不及,他显然没有想到老板会在这个时候改变主意。
看到这一幕后,男子显然非常生气,他表示自己被骗了。他强调说,老板最初比划的范畴明明很大,自己也已经表示中意了,但是最后却突然变卦,将切糕的大小缩小了好几倍。这让他觉得受到了欺诈和玩弄,因为他已经对切糕的大小做出了承诺并且表现出了购买的意愿。
网友:老板的做法太不道德!
对于这个事件,网友们的看法不一。有些人认为责任在于男子,因为他没有在第一时间确认切糕的大小。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老板的行为不道德,不应该在顾客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切糕的大小。还有一些网友则认为双方都有责任,因为这种争议完全可以幸免。
律师:强买强卖涉嫌违法!
头条号作者“娟姐看法”对此进行了分析
那么从法律上讲,如何评论这种行为呢?
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实规定,切糕后属于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、不能退货的情形。但是,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同时还规定,消费者具有知情权。
所谓知情权是指经营者必须要将其所销售的商品具体份量、价格等相关信息,如实告诉消费者,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其次,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6条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、全面、准确,不得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。
也就是说,只要李先生拿着自己手机录制到的视频,向当地主管部门举报,那么老板就会被行政处罚。
最后,民法典第629条规定,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,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。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,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;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,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。
换句话说,李先生是有权拒绝支付多切部分糕点的。如果老板不同意,那就属于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,报警处理的话,公安机关就会对老板治安处罚。
有网友认为,老板之所以理直气壮的说“卖糕的不都是这样么?”原因就是消费者被坑后,因为麻烦、不想惹事,而选择自认倒霉!如果大家发现一个举报一个,那么这个风气将会被打破!对此,您怎么看?#切糕老板比划范围后秒挪刀#
(零度时评综合速看视讯、头条号作者@娟姐看法)